不可丢失的阵地——公益众筹
来源:舟山市慈善总会 作者:王周群 发布时间:2017-03-08

公益众筹(网络募捐)是指通过互联网发起的一种公益筹款模式,它跟传统筹资模式的区别就在于它的捐款门槛特别低,而且非常强调大众的参与性。众筹所包含的公共性、透明性、传播性和互动性等几个主要因素符合现代公益的主要着力点。

一个不可丢失的阵地

面对如今一窝蜂般的公益众筹浪潮,作为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既有先天优势,又直面挑战。大浪淘沙,优胜劣汰,倒逼慈善组织不断创业创新,这也是慈善法出台后对慈善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要求。因此,公益众筹阵地决不能丢,第一,慈善组织工作的本质就是人影响人的过程,而众筹就是一个投票的过程,它对于事情的描述和传播就是在提升受众的认知;第二,众筹是社会的培育力,即支持者为他们希望看到的改变而付出,而发起者也必须在项目中和项目结束后努力为支持者进行反馈,这样,捐款人就实现了对众筹计划的监督;第三,机构通过这样的方式为大家提供了参与行动的机会,在发起人的感召下围绕机构议题一起行动。

一起事件引发的公益众筹在舟山的异军突起

事件回放:今年2月底,为救助身患白血病的普陀沈家门一小四年级学生淇淇,舟山爱心同盟(舟山市慈善总会爱心同盟分会的前身)通过“轻松筹”发起网络募捐,短短5小时便收到4325位爱心人士捐赠共计30余万元,加上其他渠道捐赠一天不到就筹集善款50余万元,凸显“互联网 慈善”的魅力。

从2016年3月开始至今,我会共发起17次公益众筹,最快速度是5小时筹满30万元,最高金额是三天筹满50万元,平均每个项目筹款额达15万元、筹款周期不超过10天。短短5个月,我会通过网络筹款募集善款达255万余元,占目前总筹款额的30%,加上直接捐赠,善款总额超300万元。有19(17 2)位因遭遇天灾人祸或患重大疾病对象得到救助,支出定向救助金216.3万余元。

目前,我会公益众筹的渠道有:支付宝、微信公众平台随手捐、微信爱心群、微信爱心超市,主要是借助“轻松筹”等众筹平台。公益众筹的合作伙伴有:舟山日报“党报大篷车”、舟山晚报“爱心桥”、舟山网“舟山帮”,舟山广电“汪大姐来了”、无线舟山“千手公益”等栏目和这些主流媒体的微信公众平台,以及官方和民间的微信、微博等。建立了一支由慈善工作人员、义工(志愿者)、媒体人共同参与的公益众筹队伍。

一个众筹项目要取得成功须具备的要点

如果想要发起一项公益众筹,如何才能让它在众筹平台上的众多项目中脱颖而出呢?

一、高质量的图文或视频。在网络时代,多从传播形式入手,通常更能得到网友的青睐。在图片、文字和视频的细节上做好对项目的包装,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引导公众完成捐赠。

二、精准的项目策划。公益众筹包含时间期限,其项目策划必须要精准。一般来说,传统式的慈善救助如天灾人祸的急救类项目,能产生社会共鸣,在某种意义上就更能得到民众的认可和传播。

三、发起人本身的影响力。发起人在公益众筹中至关重要,因此,发起机构或者核心人员自身的资源圈决定了你的筹款成败,俗话说的“捐款不看项目看脸”,你朋友圈资源多强大,决定你的项目直接成功率有多高。

四、有趣或实惠的回报。很多时候,即使是公益众筹,支持者也会对回报有很大的兴趣。如果在项目中设计一些有趣或实惠的回报,成功几率也会增大。

五、发起人与受众充分交流。公益众筹对于发起人来说,是一个贴近公众的机会,有利于增强捐款者和募款者的互动,有助于公益项目与支持者形成更加紧密的关系。发起者对项目的事前评估,事中跟进,事后反馈等,这些都是可以与受众展开交流沟通的主要内容。

六、要有节制和有底线。不要动不动就众筹,那样很容易造成社会爱心疲劳,特别是那些连家庭责任都未尽的众筹,容易让人诟病。

七、把控项目推进时点。实践证明,众筹发起后的三天内是捐赠高潮,宣传推动最好在这个时点跟进,超过十天基本没戏。另外每天早上6点和晚上8点左右是众筹链接最佳转发期。

最后一点,每个众筹成功的背后需要一个团队的投入和付出,需要爱心和责任心的加持。

关于公益众筹的几点思考

“互联网 ”时代,网络募捐让公众实践“微慈善”变得更加便利。但是,人心有善恶,网络募捐也面临着情感与信用的考量。这个问题起码对应着以下几个方面:一者,募捐信息的真实性。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,如果受捐者的诚信无法得到有效保证,一般公众难以辨别捐款信息的真伪,可能会让诈捐、骗捐混杂其中;二者,善款使用的公开性。对于每一笔网络募捐善款的使用,只有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,才能最大限度地构建信任;三者,爱心余款的去向。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前提下,如何处置富余资金,把爱心继续延续下去,都是我们急需解决的现实课题。

我们常讲: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网络时代如何让爱心捐赠阳光透明,为之建章立制,已经成为绕不过的当务之急。慈善法对个人网络募捐提出了法制规范,当下而言,一方面要以刚性协议来规范网络募捐,当下个人募捐行为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规则的范围,要以格式协议明确募捐的事由、数额、用途、余款处置等方面,让法律监管和法治惩处有章可循。另一方面要以刚性监管来完善网络募捐,不仅要对各种网络平台进行资质认证,并设定必要的门槛,让网络募捐的阵地更加有序、有效、有力;而且要自始至终把网络募捐置于阳光监督之下,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,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善款数额和使用清单,从而有效化解网络募捐的风险担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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